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张刚(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张德华为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313,1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质押2,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46.37%; 张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德华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5,166,19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6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质押数量为82,853,056股,占其持股 html/2021-11/27/content_74540145.htm 2021-11-27
,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慎重评估和考察,同意续聘众华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收费情况,确定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html/2021-11/27/content_74540152.htm 2021-11-27
》 选举吕志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为止,任期三年。 吕志华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 html/2021-11/26/content_74539465.htm 2021-11-26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北京兴华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同意聘请北京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html/2021-11/25/content_74539121.htm 2021-11-25
学历。2001年7月至2003年5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2003年5月至2009年3月,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9年3月至2010年6月,任北京索德电气工业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1年12月至今任深圳步科变频器产品部总监。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茂峰先生通过深圳市同心众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52%的股份。王茂峰先生离职后应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 html/2021-11/24/content_74538669.htm 2021-11-24
.cninfo.com.cn)的《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董事朱中萍、李小强、顾代华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表决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 html/2021-11/24/content_74538757.htm 2021-11-24
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93号),公司董事会就《关注函》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回复的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一、说明是否与华为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如是,请说明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并报备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作产品、金额、合作的具体模式,你公司是否参与逆变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等,是否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回复 html/2021-11/24/content_74538807.htm 2021-11-24
关于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长城证券和唐鼎耀华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html/2021-11/24/content_74538899.htm 2021-11-24
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 html/2021-11/24/content_74539021.htm 2021-11-2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一一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相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奥佳华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奥佳华为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ml/2021-11/23/content_74538340.htm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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